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執行程序中的運用及建議
2021/12/30 20: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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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寶引證碼】
【學科類別】其他
【出處】本網首發
【寫作時間】2021年
【中文關鍵字】律師調查令制度;執行
【全文】
一、 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執行程序中的法律意義
執行過程中,委托律師調查時人民法院充分調動社會力量攻克執行難的有力舉措,有助于減輕執行法官的調查負擔,尤其是委托律師對被執行人在外地財產情況的調查,大大提高了執行案件的辦理效率,加深了申請執行人代理律師對執行案件的參與度,對建立執行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信息溝通渠道有著重要意義。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執行程序中有著很大的法律意義,應該得到更為廣泛的運行。
二、 律師調查令制度在現實運用中遇到的困難和障礙
當前,委托律師調查在實際運用中不乏會遇到困難:第一是由于執行法官的辦案任務繁重,依申請開具調查令的效率有待提升;第二是律師調查令制度缺乏司法強制力的保障,部分協助執行單位并不配合調查、或者對律師調查設置各式各樣的門檻(包括嚴格要求調查令格式、證件等)。
三、 建議
1、法院專人負責審查、開具律師調查令,減輕執行法官事務性方面的工作壓力;
2、加強與相關協助執行單位的協作,提升協助調查單位對委托律師調查的支持配合力度;
3、規范律師行為,杜絕違規使用委托調查令,完善相關的風險管控機制,;
4、完善反饋信息管理機制,及時跟蹤復核,確保律師調查令制度在執行案件中發揮實際效果。
【作者簡介】
夏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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