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犯罪辯護:金融業務邏輯是金融刑法解釋的證成根據
2022/5/7 12: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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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寶引證碼】
【學科類別】刑事訴訟法
【出處】公眾號:應用刑事法學
【寫作時間】2021年
【中文關鍵字】金融犯罪;邏輯
【全文】
在金融刑法解釋與金融犯罪辯護中,若隱若現地存在著金融刑法與傳統刑法之間的某種隔閡,似乎需要憑借某種解釋媒介進行話語轉化方有助于理解。
刑法理論在處理金融犯罪時之所以不時浮現剛性有余、柔性不足的水土不服之虞,或是因為傳統刑法理論在金融場景下亟待創新發展,或是因為單一的法內視角在適用于專業領域時應當引入交叉的法外視角。
具言之,傳統刑法所以為語境的主要是生活事實與日常經驗意義上的通常性關聯,而金融刑法著眼的則更多地是金融業務與金融邏輯場景下的通常性關聯。
若依單一的傳統刑法的法內邏輯分析金融犯罪,則或許往往會因未考慮金融業務現實而選擇具體拆解金融業務模式下的數行為并孤立地進行構成要件該當檢視的方案;
但若將法外的金融邏輯納入刑法邏輯,依交叉的金融刑法的統合邏輯分析金融犯罪,則可能更當然地著眼于金融業務模式之整體并穿透地、實質地、一體化地評價系列數行為的概括故意、行為關聯、整體法益侵害等規范要素。
后者具有明顯的金融經驗色彩,與傳統生活經驗之間存在一定的疏離。
那么,該兩種方案究竟何者更具全面性、高度性與合理性?
法律服務于社會生活,金融刑法服務于金融市場。
應當認為,關注金融業務模式的存在樣態,強調金融存在之于金融刑法規范的基礎性作用,有意識地遵循并運用金融業務邏輯解釋金融刑法上的構成要件要素、實質違法性及犯罪形態等規范內容,使刑法學向金融學開放與包容,將金融邏輯結合與吸收進金融刑法理論,能夠為金融刑法解釋的實質合理性提供證成根據。
這并非對傳統刑法理論的否定或者顛覆;而是強調在將刑法學一般原理適用于特定場域、使用刑法學的經典理論工具分析具體業務時,應當充分考慮業務現實、融合場景經驗,使得刑法評價妥帖于評價對象的具體的主客觀,從而避免法律內行面向外行業務時隔靴搔癢甚至自說自話:
此種刑法現代化以及部門刑法專業化的理論創新發展,能夠為特定專業領域下的刑法解釋提供實質正當性。
【作者簡介】
郝赟,靖之霖(北京)律師事務所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郝赟,靖之霖(北京)律師事務所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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