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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健品詐騙案件中,關于詐騙罪定性的辯護問題2022/6/23 9:19:50
- 學科類別: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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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 詐騙;訴訟辯護
中醫門診部、養生館、醫師問診、一人一方是涉保健品詐騙案件中的常見模式和常用術語,辦案機關通常也會根據這些推銷話術和推廣方式,認定涉案人員成立詐騙罪。但是在司法實務中,對于涉保健品領域的會銷模式和電銷模式兩種銷售模式下,哪些事實是成立詐騙罪的核心事實?涉案公司的哪些行為又是法律允許的銷售方式?這是保健品行業經營商、代理商、推廣商一直關注的話題。 近期金律師接受了一起涉保健品經營案件的咨詢,當事人也對...
履行了合同約定“對價服務”的,不應構成詐騙犯罪2022/5/30 9:42:15
- 學科類別: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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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 詐騙犯罪;訴訟辯護
司法實務中,我們經常會討論詐騙罪與民事欺詐、民事糾紛,合同詐騙罪與合同欺詐、合同糾紛之間的區分和界限。不同的主體,為了達到入罪指控或者出罪辯護的結果,針對上述問題會提出各種學說觀點和看法。 有人提出詐騙犯罪與民事欺詐行為之間是對立關系,因此將民事欺詐行為視為詐騙犯罪無罪的辯護方向;也有人認為詐騙犯罪與民事欺詐行為之間是包含關系,民事欺詐行為同時符合其他條件的,比如欺詐行為達到一定程度,或者通過欺詐...
小組長、業務員涉詐騙罪案件,主觀上是否具有犯罪故意的辯護2022/5/26 9:23:42
- 學科類別: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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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 詐騙罪;訴訟辯護
近期,金律師處理了一起交易所會員單位小組長涉詐騙罪案件,此類案件暫不討論詐騙罪定性的辯護問題,僅就部分涉案人員是否符合主客觀相一致,是否構成共同犯罪的問題進行探討。 多數人會認為,由于涉案經營行為已經被否定性評價,從客觀行為的角度已經認定涉案經營行為是詐騙行為,因此辦案機關可以對所有會員單位的涉案人員,全部以詐騙罪進行定罪處罰,按照在公司職位、作用高低確定刑事責任即可。 這是正常的辦案認定邏輯,也是...
詐騙罪案件二審發回重審的幾點程序性辯護意見2022/4/29 13:33:02
- 學科類別: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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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 訴訟辯護:詐騙罪
刑事案件二審階段法院的處理一般分為三種:維持原判、直接改判、發回重審。對于有理據的涉詐騙罪案件,二審階段辯方的辯護目的在于避免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爭取直接改判或者以發回重審的方式回歸一審訴訟程序,再去追求最終的無罪或輕判結果。 很多當事人和家屬會問及二審改判和發回重審,哪種處理對辯方更為有利?我們的回答是,發回重審主要是針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亦或是一審程序違法等相關問題,對此...
涉詐騙罪案件具有“單位犯罪性質”,應如何有效辯護?2022/4/27 13:47:48
- 學科類別:訴訟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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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 訴訟辯護;詐騙罪
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罪不成立單位犯罪,只有自然人犯罪。因此,在很多涉詐騙罪案件的辯護中,辦案機關會直接回復辯方,因為詐騙罪沒有單位犯罪的規定,所以不能適用刑法上單位犯罪的處罰原則。 但是在司法實務中,單位犯罪的法律規定、處罰原則以及單位犯罪的構成要件和基本內涵,對于明顯具有單位犯罪性質的涉詐騙罪案件而言是否具有辯護價值,是值得辯護探討的問題。 針對具體的涉詐騙罪案件而言,金律師認為,應將“單位犯罪性...